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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是什么时候废除的

缠足是什么时候废除的

缠足是什么时候废除的

清朝统治者一直想废除裹脚这个陋习,他们从顺治二年(1645)开始,就不断下令禁缠足,孝庄太后也曾下谕旨:“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而且,这一谕旨被悬挂在清宫的神武门内。但一直到清末,成效都甚微,除了满人和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云南部分少数民族也效仿裹脚),大部分汉人还是一直保持裹脚的陋习。

真正逐渐被废除的,还是民国时期。民国初期,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进一步推行禁缠足政策。

孙中山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劝禁缠足文”。

1916年内务部又颁《内务部通咨各省劝禁妇女缠足文》;

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由内政部颁发《禁止妇女缠足条例》;

1929年国民政府又发布放足布告,并派专员落实。

终于,陋习这个恶习才逐渐被废除,被历史淘汰。

扩展资料:

清朝有个叫方绚的,自称“评花御史”,又称“香莲博士”。对古代女子缠足一事从诸多角度和方位予以分题描绘,他关于中国女子小足的“专著”——《香莲五观》把女人小脚按照品相高下做了比较细致的分类,即臭名昭著的“香莲十八名”。

比如,“并蒂莲”,大拇指跷起来的小脚;“朝日莲”,用后跟走路的小脚;“分香莲”,两条腿往外拐的小脚;“同心莲”,两条腿往里拐的小脚;“缠枝莲”,走起路来成一条线的小脚;“西番莲”,半路出家之莲,或根本没缠过的小脚。

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故而以莲花命名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而在浙地,大于三寸在四寸左右的小脚则之称为“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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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脚废除的时间是在晚清时期,由慈禧太后下令正式废除裹脚制度。古代女子不但社会地位低微,还要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那便是裹脚。南宋时期君王有位妃子,擅长舞蹈,她生的小巧玲珑,一双玉足更是巴掌大小,君王十分怜爱她,将她居住宫殿的地面凿成一朵朵莲花的模样,走起来仿若步步生莲,君王见了十分高兴,后宫的其她妃子为了得到君王的欢心也纷纷效仿,有的妃子脚大,便想到用布勒的紧一点,逐渐演变成缠足。

随着时间的推移,缠足流传到民间,逐渐成为考核一位女子是否是名门闺秀的标准,缠足的方法非常痛苦,在女子四五岁正在发育的时候,用一尺宽两尺才的绫布将脚包裹住,除大脚趾之外,其余四个脚趾被生生勒断,紧紧的和脚心贴在一起,然后将脚塞进尖尖的布鞋之中,美名为三寸金莲。

虽然这样非常好看,但女子承受的痛苦是非常大的,不但要生生忍受脚趾被勒断的痛苦,之后的每一天都活在痛苦之中,她们不能长时间站立,只能慢慢走路,这意味着她们彻底失去谋生能力,毕竟一个连路都走不了的人如何外出赚钱,只能更加依靠男人。

而直到清军入关之后,这一习俗逐渐被瓦解,满人都来自关外,属于游牧民族,需要经常进行迁徙寻找合适的草原,那里的女子不但要洗衣做饭,还要会骑马射箭,因此必定不能缠足。在入主中原之后,对于缠足这项风俗十分不理解,尤其在慈禧太后掌握朝政之后,她认为女子该有选择和自由的权利,因此下旨废除缠足的旧俗,改变了全国女子的命运,使她们不必遭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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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

孙中山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劝禁缠足文”。至此,“缠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

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自从中国共产党登上政治舞台后,毛主席真正消灭了小脚,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其实早在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征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

上个世纪初叶,辛亥革命中孙中山先生建立的临时政府,就曾经颁布过禁止女子缠足的法令。中国的缠足风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民国政府还公布法令,对裹脚者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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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脚也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起始时间,却始终是一个谜。

缠足开始的时间有夏禹、商代、春秋战国、隋、五代、宋等多种说法。学者高洪兴专业著作《缠足史》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清时期缠足进入鼎盛期。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新中国成立后,缠足恶习被彻底废止,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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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女人要进行缠足,把脚裹成小脚称为三寸金莲,否则大脚女人是不被男人喜欢,嫁不出去的。缠足这种陋习千百年来,极大地摧残着女性的身体健康。缠足致使足部的骨骼畸形发展,让女性痛苦不堪,是戴在女人身上的一个枷锁。晚清时候和民国都已经下令禁止缠足,可是由于千百年的传统,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陋习。1950年国家发布法律禁止缠足,才真正的把妇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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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彻底废除的,新中国成立以后提倡的是男女平等,缠足是封建社会对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迫害,缠足在明清时最风行,以女子三尺金莲为美,女孩子5一6岁就要开始缠足,缠足帮脚腂弄骨折以后,再用布帮脚左三层右三层缠起来,路都走不了,颤微微的,那些变态的士大夫还用风摆拂柳来形容,就不了解女子的痛苦,真应该让这些人渣尝尝缠足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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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是我国早些时候的一种习俗,就女孩在四五岁的时候把脚用布条缠起来,使脚停止生长,女孩长成年了,脚还是四五岁那么大,称做三寸金莲。其实缠足是对女孩身心的一种摧残。我国在土地改革时期,共产党领导人民打土豪分田地,翻身做主人。组织妇女参加革命,打破一切陈规陋习。缠足就是在这时候彻底废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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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是封建社会的陋习,曾经给广大妇女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影响正常的生活。清朝后期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腐朽的满清政府,结束了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为了使妇女得到解放,废除了多年来封建社会遗留的妇女缠足习俗,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一项很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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