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年限最低5年是什么意思(服务年限限制与权利条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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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10 11:33:19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服务年限最低5年是什么意思(服务年限限制与权利条款介绍),基层服务年限指的是什么呢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其他要求上写着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是什么意思
- 没满5年服务年限可以考遴选吗公务员服务年限有何规定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没有组织过正式培训,转正后能不能辞职
- 基层服务年限指的是什么呢
- 事业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在试用期可以辞职吗要给违约金吗
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其他要求上写着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是什么意思
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的意思是:如果你成功应聘上这个教师岗位,那么你在这个岗位必须服务不低于五年时间。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
服务期可以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通过合同固定下来,则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扩展资料笔试的备考: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六个部分。
重要程度来讲是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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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满5年服务年限可以考遴选吗公务员服务年限有何规定
您好,梅州华图为您解答
公务员遴选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样,会公开考试公告和职位。公告中对遴选对象的要求会做出说明,符合条件的才能报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以及《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可以判断,中组部的文件是明确最低服务年限的期限是多长,并不是明确在这五年不能公考、遴选等等,而《公务员法》明确的是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不能辞职的问题。没满5年服务年限考遴选?未满五年服务期的公务员,完全没有被剥夺公考、遴选的权利,但确实不能辞职。
由此得出,没满5年服务年限考遴选?是可以的。那么公务员服务年限有何规定呢?
中央组织部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7月16日颁发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的内容为“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该条文的规定并不明确,可能产生两种理解:一种是新录用公务员在公务员系统的所有机关服务满最低的服务年限;另一种理解是新录用公务员在所考录的原机关服务满最低的年限。因该条文仅规定了“机关”并没有进一步明确是“原机关”还是“所有机关”,所以就导致了对该条文的理解产生了较大的分歧。又因理解上的分歧导致了法律适用上的不统一,从而对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很多公务员系统的工作人员尤其是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员将该条文理解成了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到所招录的机关以后必须在自己原机关干够五年即服务满最低的服务年限五年。在这五年内,新录用公务员不允许调动或者向更高一级别的单位继续考取。也就是前文中的第二种理解方式。对这两种理解方式,到底如何取舍可以采用法理学上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等方法来予以澄清。
上述《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系中组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在法律效力位阶上属部门规章。其上位法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并没有作类似的规定。关于最低服务年限方面,仅仅《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作了规定,其内容为“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从该条文的内容可以看出,最低服务年限的立法目的仅是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不得辞职,而不是指公务员不能调动或者继续考取其它公务员岗位。所以前文中的第二种即“原机关”的理解方式是不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
另一方面,一部法律的立法目的或者立法本意一般在法典的第一条中规定,例如我国的《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刑法》等部门法。与之类似,《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一条也规定了该法的立法目的。其内容为“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从中可以看出,该部法律的立法本意是为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并规范任职定级工作,而不涉及到公务员调动的问题。换言之,该法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中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为了更好的进行任职定级而设置的,并不涉及到公务员自身的调动等问题。
没满5年服务年限考遴选?尽管未满5年服务期可以报考公务员遴选,但是具体得看遴选招考公告中的条件要求,同时还需要得到单位的同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没有组织过正式培训,转正后能不能辞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限为5年的,但是用人单位并没有为劳动者进行一定的培训的,劳动者辞职的,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其违约金的。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当就产生的专项服务费进行举证,如果没有证据,将不会得到支持。违约金的数额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务期的比例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基层服务年限指的是什么呢
基层服务年限是指:
在各类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在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农村或城市社区、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当年毕业的人员,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其工作性质及时间符合基层工作的规定,其基层工作经历也予以承认(类似人员以此类推)。
基层工作经验时间计算如下:
在州市及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失业或待业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基础计算单位为“月”,未满12个月的,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计算基数为“月”(典型例子:2009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0年3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09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0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员,仅算工作了11个月,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事业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在试用期可以辞职吗要给违约金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限为5年的,但是用人单位并没有为劳动者进行一定的培训的,劳动者辞职的,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其违约金的。
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应当就产生的专项服务费进行举证,如果没有证据,将不会得到支持。
违约金的数额按照未履行完的服务期的比例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关于服务年限最低5年是什么意思(服务年限限制与权利条款介绍),基层服务年限指的是什么呢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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