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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一共多少个省份

中国一共有多少个省份?

截至2020年,中国共有23个省,分别是: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截至2020年,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区、2844个县级行政区、38741个乡级行政区。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中国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千米,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海域分布有大小岛屿七千六百多个,其中台湾岛最大,面积35798平方千米。中国同14国接壤,与8国海上相邻。

我国有多少省份?

我国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中国省级行政单位是指中国的34个省级行政区域,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以及2个特别行政区。

省与自治区分别有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台湾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一共有49个省级行政区,1951年,原来的49个省级行政区增加到53个,达到历史最高点。

1953年,全国共设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后又几经调整,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到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形成了现行的34个省级行政区。

中国一共多少个省份?

我国一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

乡镇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自治地方,它们都是祖国不可分割的部分。

我国行政区划的其他知识。

我国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中国有多少个省份

1、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23个省:河北省(冀)、山东省(齐)、辽宁省(辽)、黑龙江省(黑)、甘肃省(陇)、吉林省(吉)、青海省(青)、河南省(豫)、江苏省(苏)、湖北省(鄂)、湖南省(湘)、浙江省(浙)、江西省(赣)、广东省(粤)、云南省(滇)、福建省(福)、台湾省(台)、海南省(琼)、山西省(晋)、四川省(川)、陕西省(陕)、贵州省(黔)、安徽省(皖)。

3、4个直辖市:北京市、重庆市、上海市、天津市。

4、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5、2个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有多少省份?

中国有23个省,分别是: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上海、山东、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台湾

华中:湖北、湖南、河南

华南: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

东北:黑龙江、吉林、辽宁

有4个直辖市,分别是:

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上海市

扩展资料:

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中国到底有多少个省份?

中国有二十三个省、五个自治区、四个直辖市。

除此之外,还包括两个特别行政区,分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十二个省份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

五个自治区主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四个直辖市分别为重庆市、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乡镇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自治地方,它们都是祖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国家根据需要,还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此外,为了便于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为了加强民族团结,国家可根据需要对行政区划作必要的调整和变更。

香港和澳门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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