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是什么概念?童养媳的法律效力如何?
- 锐意学习网
- 2024-03-10 11:33:19
很多朋友对于童养媳是什么概念?童养媳的法律效力如何?和翁媳是什么关系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收养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可以结婚吗
法律规定两个人结婚必须应该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直系和旁系三代以外的,二是没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自己的孩子和收养的孩子如果没有遗传疾病当然就可以结婚,至于收养关系,说白了只是法律上的问题。两个人结婚不应该只顾忌法律问题,还有传统伦理,比如继父和养女,公公和儿媳,岳母和女婿,同族的长辈和晚辈的配偶等等,即便是晚辈离婚了也不应该在一起,虽然法律没禁止,但不符合传统观念。另外一个就是所谓遗传疾病的人如果不要孩子应该有结婚的权力,法律不应该剥夺他们的幸福!
翁媳是什么关系
翁媳,就是老公的父亲与儿媳妇。要论关系,可以说是一家人,也可以说是长幼辈。
翁媳,每个地方有不同的叫法。比如:川渝地方,通常说是老公公与儿媳妇,当然儿媳妇叫老公公,也叫爸爸;而在广东,儿媳妇叫老公的父亲为老爷。不管怎么叫,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全国是一样的。
你听过最惨的女人,惨到什么程度了
2022年8月1日,这个特殊的日子,一个女人喝下了一瓶半百草枯,她的人生有多惨你知道吗?
静二十八岁才嫁给同村的青年志军,为何到二十八岁才嫁人?农村这个年纪结婚称得上是晚婚了。她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静家里有需要照顾的母亲,母亲瘫痪多年在床,去世后静才嫁人。
刚结婚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我们那有煤矿志军就去煤矿挖煤,起早贪黑地干,那时候工资低,一个人干能顾上一家人的吃喝拉撒,剩余就很少了。
随着三个孩子的出生,日子更加紧迫,志军就没日没夜地干,等孩子都上了学,静就抽空在门口装车卸车,挣点钱贴补家用。一家人不富裕也算过得去,慢慢地俩闺女十几岁了,儿子也七八岁,日子眼看着好起来,静的脸上也有了笑容。
那一年,志军47岁,买了一辆时风三轮车,准备拉砖挣运费,一家人期待着更好的日子到来。
人生无常,生命脆弱,意外说来就来!静的老公志军开着新车去拉砖,到半路突然开着车乱扭,一会就停路边不动了,别人发现的时候他坐在车上都断气了!志军得了心肌梗死,很快消息传到了家里。
静听到这消息,就像塌了天,带着孩子到达现场,三个孩子跪在父亲的身边哭!静看着那场面,自己强忍着泪水,告诉自己一定要坚强,不然孩子们怎么办?
她找人把老公拉回家,强作镇定,指挥着挨近亲属,从买孝布开始,大小事都是静指挥进行,她老公才47岁,太年轻不能往老坟里埋,我们这如果去世的人没有五十岁就不让入老坟,等静也去世后孩子们一起把他们埋到老坟。
静陪着阴阳先生又找了一个墓地,三天后把她老公下葬。(其实我上次那个问答就说过她家的事)
这趟突如其来的灾难来临,静没顾上流泪!说她不难过吗?绝对难过!亲戚朋友走后,静一个人跑到坟上哭得昏天黑地,她一肚子话都倾诉给老公,哭够发泄够才回家。
失去了老公,家里的日子一下子一落千丈,静就拼命干活挣钱养孩子,那些年门口有砖厂,静天不亮就去装砖,把手都磨出了血泡,最后泡磨破,就变成了老茧,日子苦静也没向岁月低过头。
静的两个女儿相继结婚了,儿子也大了,但日子还很苦,有一年,志军的大哥也去世了,他大嫂一家把志军的大哥下葬在另一个地方,也没入老坟,但没过几个月,他大哥的坟地被别人挖土挖了,得到了一笔资金后,他大嫂一家又把他大哥准备往老坟地里转移。
结果,志军的大嫂也不知道是啥想法,找个阴阳先生,看的是志军应该埋的位置,有人告诉静,静就跑到地里一看,真是她老公的地方,开始哭,但志军的大嫂侄子侄女都不让步!
非要占志军的地方,静哭着跳到挖了一半的土坑里不出来:“恁谁敢再挖,就把我活埋了!你们欺人太甚,自己有位置为何不挖,欺负我这孤儿寡母……”!
静不出来,他们一家也不让步,就那样僵持不下。后来他们一姓的挨近亲属到场劝说,志军的侄子还想打人,没办法,亲属们也找来了阴阳先生,问志军大哥家里找的先生:“你这是按照家葬顺序还是哪种”?那阴阳先生顺是家葬,“我看你这是乱葬吧?不管干啥都得有职业道德,你这是让人家家庭不和呀”!阴阳先生说是听取主家的意思安排的!
大家听到这话,都气得不行,最后又把他们家族里年纪最大的老人请去,老人到那里一看直接说志军大哥家里办的不对:“你们这样是不对的,阴宅和阳宅一样,人家不住不代表不要,早晚还是人家的地方,志军以后还要往这埋,恁把他的地方占住志军往哪埋?亲弟兄这样闹让别人看笑话”!
老人说完,拿个石头扔进墓坑:“就这,扔个石头进去,还把土填平,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志军的大嫂看那么多人都不向她,她开始说软话:“静,兄弟媳妇,咱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你就让你哥下葬这,哪怕三年后俺再把他挪走也行”!
她大嫂话音刚落,所有的人都不同意,静更不同意,静擦干泪说:“今天我在,谁敢往这再挖一下我就死”!
事情闹得无法收场,最后惊动了村干部,到场协调,静才爬出来。志军大哥一家才作罢!
经历了那件事后,静明显的老了很多,孤儿寡母实在可怜!村里的人都佩服静是一个内心坚强的人。
日子又熬过去几年,静的苦日子还没到头,她的小女儿不知道为何离婚了,把自己的女儿扔给静自己打工去了。
静一边去干零工一边照顾小外甥女,还没一年,她老大闺女也离婚了!村里人各种说法都有,静气得抬不起头,见人就躲,儿子出去打工好几年都没回家,静想儿子想得生病!
突然有一天接到电话,原来静的儿子被骗到传销组织,被骗了很多钱,如果不是警察去解救,他儿子还出不来。出来后没脸回家,一直在外打工。静气得不行,身体一落三丈,还要带外孙女,大女儿家是一个儿子,两个孩子都放家里让她带,姐妹俩出去挣钱很少回家,平时也很少给静打电话。
村里人都替她不平,她是个心强命不强的人,一辈子没过一天好日子,没过多久,又一个坏消息传来,她儿子在外地住院了,得了脑瘤!三十岁,还没媳妇,听说也活不了几年!静一下就瘫倒在地。
下来好久没听到她家的消息,前一段谣传静早就嫁人了,我当时听了一点不相信,问我婆婆,婆婆说没那回事,那是谣传!说静不是那样的人,要嫁人早就嫁了。
昨天,回老家接公公婆婆,到院里婆婆就告诉我说静喝农药自杀了!我听了一下子没缓过神,感觉不大可能吧!可婆婆说是真的。
我问了静家侄媳妇,确实是真的!她侄媳妇说:“俺三婶去年都买过一次百草枯,没喝,这次喝了一瓶半,拉本地医院不接收直接去了郑州,到了郑州医生说晚了,没有救治的必要了,全身都发黑,又拉回来送市里医院没抢救过来”!百草枯的毒性大家都知道,给你后悔的时间,却不给你活命的机会!
我问为啥呀!“俺三婶一辈子要强,却没有好命,三叔去世的时候还有孩子,盼望着孩子长大,结果孩子们长大一个不如一个,儿子又得癌症,家里没钱治疗,自己在外地打工挣钱治病,俩闺女离婚还不好好干,生活上三婶没人支持,花钱都是自己挣得,也没人说话,这两年还得带外甥女外甥,越想越难过,最后崩溃的喝药了”……
“俺买火车票也退了,回去参加葬礼跟不上,家里打电话不让俺回去,想着不回去送三婶最后一程就多打回去点钱,结果三婶家女儿说谁的钱都不收”。
原来静在最后交代她儿子女儿,她死后不收任何人的礼金,简单给她和志军一起下葬到老坟,不要任何仪式,不要麻烦任何人!
一辈子要强的静就这样匆匆地结束了生命,用她自己的方式,听她侄媳妇说,她8月1号的下午一个人在家喝了一瓶半百草枯后,可能是后悔了,才给亲戚打的电话,不然死在家里也没人知道!8月3号下午就下葬了!
写完这篇,我的心情说不出的滋味,虽然和静不太熟,但一直知道她的事情,最后的结果让人很痛心,一个女人再怎么要强,也挡不住命运造弄,她过得太累了,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她走了,她儿子怎么办?也许是静怕她儿子再走到她前面她受不了打击,才绝望地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她儿子得病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刚刚五十九岁!
如果静的两个女儿争点气好好和婆家过日子,有个幸福完整的家,她心里也会有点慰藉。如果静的儿子身体好好的,没有进传销组织,找个媳妇结婚,静也有盼头,肯定不会去喝农药。有太多的如果,但静却再也回不来了,静喝药的时候,心里想的肯定是她来人间不值,生无可恋!但是她喝完药又给亲戚打电话说,会不会是后悔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永远不会再来,静临走时告诉孩子们不要亲属朋友的礼金,肯定是不想让她的子女欠别人的人情,她一向是个好强的人,她的好强要了她的命!静的人生堪称现代版的祥林嫂!
静的人生是不是最惨?友友们觉得静该不该用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是爱生活的竹心欢迎您的到来)
为什么古代的男子都喜欢娶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儿为妻呢
不要说古代的男子喜欢娶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就是放到现代,试问谁不喜欢岁数小的小姑娘呢?当今社会,“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非常正常的事情,随着人们观念的开放,晚婚晚育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提倡晚婚晚育,因此我们大多数都在二十七八岁结婚。可是,在古代,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早就嫁为人妻了,这些小女孩子发育都没发育完全了,怎么就嫁人了,要知道这么早结婚对刚处在发育期懵懂无知的小女孩来说伤害是很大的,可是古人坚持这么娶还是有一定原因的。
一,人口问题,历朝历代,权利相斗,战争在所难免,冷兵器时代,就是拼的人多,因此古代很推崇早婚早育。
在古代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女性地位低下,完全就是一种生育工具。对于历朝历代的皇帝而言,经济的发展,应付连年的战争,人口的增长是最主要的,因此,很多朝代推崇鼓励百姓早婚多生多育,为了让女孩们早点嫁人生子,还专门制定了法律,女孩必须在12到15岁之间嫁出去,否则就会面临高额罚款,正因为这样,很多女孩在十三四岁的时候就早早嫁了人,很多十六七岁的女孩,早早的做了妈妈,自己都还是懵懂无知女孩,还要带着一个甚至多个小孩。
二,古代男子普遍喜欢岁数小的女孩子,有钱人家家庭,以找到小女孩子为妾作为标榜炫富的工具。
这一点和现代很相像啊,当今社会的男孩们也是喜欢小一点的女生,在古代更是如此,古代男子以娶到小女孩作为妻子是一种荣耀,尤其是贵族有钱人家庭,甚至娶上三妻四妾以此标榜自己家庭实力。很多穷苦人家,不要说是娶十三四岁小女孩了,打光棍一辈子娶不了老婆的都大有人在,总之在古代,充满着不平等,这已然成为一种社会现实。
三,皇帝选妃年龄界限是全国十三--十六岁未婚少女,一入侯门深似海,在皇宫里能得到宠幸飞黄腾达的女孩少之又少,大多数只能老死宫中,因此很多不愿意嫁人皇宫的女子选择更早的嫁人。
皇帝选妃的年龄界限是全国十三~十六岁未婚少女,皇帝这一选,可是把好多妙龄少女给圈进去了,其中不乏有很多对本身就是情投意合的,这被皇帝一选入宫,侯门深似海,很多妙龄女子是不愿意的,很多男子是更不愿意的,因此,古代男子都是抢在十三四岁就把小女孩娶进门,这样就有效的规避了入宫的风险。
四,生活所迫,为了生计,穷苦人家家庭不得已把女儿早早嫁人
在古代娱乐项目单一,有钱人家还能够聚个会喝个酒诳青楼,穷苦百姓家庭连基本生计都困难,他们没有任何娱乐活动,吃完饭,连点蜡烛都未必舍得,无聊之下,早早上床造人,反正古代也是推崇多生多育,可是孩子养了一大堆,男孩子还好一点可以当兵干农活养家,女孩呢,对古代穷苦家庭来说就是累赘,多一张口。因此很多家庭会选择让自己家女孩早早嫁人,这样少了一个人吃饭,就少一分负担,而且还可以得到一笔彩礼钱,用于家庭花费,还可以规避罚款,何乐而不为呢,对于那些女孩来说,嫁出去的女儿拨出去的水,自后便可不管不顾。
五,在古代古人崇尚鼓励早婚早孕有没有什么历史依据呢?答案是有的,早有记录,结婚者普遍十四岁左右
汉乐府《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说:“十六知礼仪,十七遗汝嫁。”
唐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梁书·张缅传》中记载:梁高祖的第四个女儿富阳就是在十一岁的时候就出嫁了。
《周书·城冀传》中记载北周高祖皇帝的女儿平原公主也是在十一岁时就出嫁。
《晋书·武帝纪》中记载司马炎颁布的一项规定:女子若是到了十七岁还没有嫁人,那么,女子的婚事就由不得父母做主了,官府会为她找到对象,强行嫁出去。
《宋书·周朗传》所提到的“女子十五岁还不嫁人,家人要连坐”,说明,当时女子晚婚不仅自己受罚,还会连累到家里人。
种种记载说明,不论是民间流传还是朝廷法令,都有要求古代女孩子早婚早育甚至设定年龄界限,违者不但要受到官配甚至遭到处罚。
综上所述,古代女子地位卑贱,她们无疑是悲惨的,出于种种原因,她们选择了早早结婚,对她们身心伤害是很大的,不过,在古代,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女孩子们以无才便是德为上,也不读书,很早就学会做家务,因此往往普遍早熟,古代的十三四岁小姑娘和现代十三四岁小姑娘可没得比,现在的孩子娇生惯养惯了,养在手里,宠在心里。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本文原创首发,请勿转载,了解更多有趣历史,喜欢我请关注唯恋无名
湖北汉川有什么嫁娶风俗
大喜之日
结婚前夕
祭拜:男方在婚礼前一天要祭拜天地祖先,告知有婚事要举行。
安庆礼:依八字、房屋座向……拜母床。
结婚当天
祭祖:男方出门迎娶前,应先祭祖。
迎亲: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六的倍数最佳。
燃炮:迎亲礼车应於途中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祝。
食姐妹桌:新娘出发前要与家人一起吃饭,表示别离,大家要说吉祥话。
请新郎:礼车至女家时,一男童持茶盘恭候新郎,新郎下车后予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家。
讨喜:新郎与女方家人见面问好之后,应持捧花给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姐妹或好友应刻意阻扰,经新郎哀求后以九九九元红包礼成交,喻长长久久。
盖头纱:新郎予捧花后,将新娘头纱放下并挽出大厅。
拜别:新郎与新娘上香祭祖,新娘叩拜父母道别,新郎行鞠躬礼即可。
出门:新娘由一福份高之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走,进入礼车。
礼车:应悬挂一棵由根至叶的竹子,根上挂著萝卜,意有头有尾。礼车后方则有朱墨画的八卦竹饰。
敬扇:新娘上礼车前,由一生肖吉祥之男童持扇置于茶盘给新娘回赠红包礼。
不说再见:当所有人要离开女方家时,绝不可向女方家人说再见。
泼水:新娘上礼车后,女方家长将一碗清水、稻谷及白米撒向新娘,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
掷扇:礼车启动后,新娘将扇子掷至窗外,谓弃坏性子;掷扇后应哭几声,且在礼车后盖竹筛象征繁荣。
迎娶队伍以竹筛为先,青竹连根带叶,竹端系猪肉一片,防邪神白虎。
燃炮:一路燃放礼炮,车抵男方家门时,家人应燃炮竹。
摸橘子:由拿著两个橘子的小孩迎接新人,新娘轻摸橘子,并赠红包答礼。
牵新娘:新娘下礼车时,由男方一福气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持新娘入厅。
忌踩门槛:门槛代表门面,故新人应横跨门槛过去。
新娘入厅后要跨过火盆踩碎瓦片。
敬茶:将新娘介绍给家中长辈认识。
拜天地:新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相拜,送入洞房。
进洞房:以竹筛覆床,桌上置铜镜压惊,新人共同坐在预先垫有新郎长裤的长椅上,谓两人同心,并求日后生男。然后新郎掀开新娘面纱,合饮交杯酒、吃甜汤,象征早生贵子。
忌坐新床:婚礼当天,任何人皆不可坐新床。
观礼喜宴: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
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於门口端喜糖送客。
吃茶:由男方已婚亲友喝新娘的甜茶说吉祥话并赠红包。
闹洞房。
清朝晚期: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从故纸堆中读出文化味,这具体到阿强收藏的500多张结婚证最贴切不过了。
阿强收藏最早的“结婚证”是清朝宣统元年的“童养婚帖”。该“婚帖”是一张红色的,字迹由毛笔书写。整个婚帖没有任何图案修饰。
在该“婚帖”的右侧有四句话“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前世姻缘,上苍注定”。
中间注有乾造与坤造,即男女的生辰八字,该“婚帖”上还写有“聘礼白银两百二十两”。
最后用农历落款日期: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初三,在左侧写有“和合百年”作祝福话语。从收集地来看,这张结婚证应该是当时佛山地区的。
是否相配全凭
媒人一张利嘴
据了解,童养媳在民间多出身于贫寒之家,女方为了免除抚养负担,便把女儿送往男方,有的男方家长为免去儿子成年后花聘金,也找童养媳。
年龄上,童养媳一般要比其“丈夫”要大。人们往往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概括传统婚姻。所有婚事都是由媒人往来传言,再由父母决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权力。
在古人认为,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礼,就能得到社会的承认。
竟成一时之风
“姐弟恋”
竟成一时之风
阿强的前辈曾经告诉他,古人很讲究生辰八字,八字相匹配则天地结合,阴阳相配。
男方出白银两百二十两的高额聘礼说明男方在当时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从该“婚帖”的日期可以看出,童养媳当时只有12岁,其“丈夫”应该在12岁以下。
买来的童养媳主要是照看“丈夫”,陪“丈夫”玩耍、读书等,作用相当于现在的小保姆。等其“丈夫”长到15岁左右,两人才正式完婚。
这种风俗当时在佛山也普遍存在。
本世纪初:
旧习消逝文明结婚时兴
一张建国前的结婚证背后有着怎样的历史背景呢?
在阿强的收藏中,几张建国前的结婚证就反映出当时的结婚方式,其中一张是日期为193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
记者发现,这对广东新人结婚证书字体开始使用“变体”,书写顺序也由从右至左变成从上到下。该证书的图案和花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结婚证的上方左、右各有一个面带微笑的小天使,手里牵着一条红色的丝带,带有明显的西洋色彩;而在结婚证的底边有两个重合的心,由丝带串在一起,寓意天赐良缘、永结同心。
但令记者感到奇怪的是,该婚书上依然注明了男女传统的生辰八字。收藏这个结婚证的阿强告诉记者,这时的“文明结婚”已经不是婚礼的形式了,而是带有自由恋爱和自愿结婚的意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经不重要了。但由于“大媒做见证人”的习俗依然根深蒂固,所以这时的婚礼虽然具备了西方的婚俗,但在形式上却摆脱不了传统的旧俗,是一个过渡时期。
据悉,在西方文化的影响下,建国前中国结婚方式发生一些转变,青年男女开始了一种新的结婚方式,即男女双方经人介绍或自己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恋爱,经双方家长同意而结婚组成家庭,一些青年男女甚至选择在教堂结婚。这种结婚方式比传统的婚姻相对简单,称之为“文明结婚”。
辛亥革命前,“文明婚礼”已经在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少数人中出现。辛亥革命后,对婚姻方面有过某些改革。而自由恋爱者多实行新潮的“文明结婚”。
结婚证开始
加盖政府公章
“文明结婚”把旧式的从“请庚”到“收奁”的礼节,往往简略为订婚、行聘礼,或者这两项也没有。“结婚之日,当由男方父母各给以金戒指一枚,礼服一袭”。婚礼有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参加,他们和新婚夫妇都要在结婚证书上盖印。
阿强介绍,能够接受新式婚姻主要有两种人,其一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人,并接受过西方教育,第二种是基督教徒。而他收藏的这张则属于当时佛山“名门望族”的结婚证书,此时的“结婚证书”已将过去的“媒人”称为“介绍人”,称谓进步了许多。证婚人主要请的是社会上比较有威望和地位的老人或政府官员。
该“结婚证书”上还出现了政府的公章。阿强说,建国前,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先订婚,然后才能结婚。出现公章也说明男女结婚不再是自己的私事,而是纳入了统一管理。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