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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怎么交税

工资怎么扣税

发工资扣税方法为由企业进行核算,并在发放给职工前进行代扣代缴,然后统一到当地地税局申报缴纳。工资扣税等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交税怎么算的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税起征点)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最后劳动者拿到手的工资,也就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一、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扣除标准50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工资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65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500—5000)乘3%—0=45(元)。

三、工资纳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7160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元。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工资交税怎么算的

【法律分析】:工资计算交税方式如下:个人所得税采取源头扣缴、自行申报的方式征收。缴纳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有两个以上地方有工资、薪金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或者有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未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工资性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等于工资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为五千元。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工资怎么扣税

工资税,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里有一项是工资、薪金,故名工资税。

一、工资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收入为7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000—5000)乘以3%—0=60(元)。

二、工资扣税标准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工资交税怎么算的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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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交税怎么交

法律分析:工资税的交纳一般是由单位一同交纳,在发工资之前就由单位扣除,交纳到税务局。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所得税(香港称“入息税”,中国大陆、台湾、日本和韩国称“所得税”,英文incometax)是税种之一,按自然人、公司或者法人为课税单位。世界各地有不同的课税率系统,例如有累进税率也有单一平税率多种。

所得税,是指对所有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总称。有些国家以公司为课税的称作企业课税,这经常被称为公司税,或公司收入税,或营利事业综合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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