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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政策和规定

本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政策和规定

1、本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政策和规定?入伍后,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

2、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按国家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4、服役期间,享受部队发放的义务兵津贴每月900元。

5、服役期满退伍时,享受义务兵退伍费9000元(4500元*2年,部队发放)。

6、服役期满退伍后,享受批准入伍地地方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优待金。

7、2016年度大连市向退役士兵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优待金合计为82000元。

8、按以上补偿金及优待金计算,我校本科大学生在校入伍,两年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如下:8000*4(学费补偿及减免)+900*24(服役期间津贴)+9000(退伍费)+82000(一次性经济补偿+优待金)=144600元学业支持力度大保留学籍: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内。

9、复学转换专业:二年级本科学生及已被我校录取的本科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允许其重新选择所学专业(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和未能通过新兵检疫复查或中途退役的学生除外)。

10、萨里国际学院、国际商学院学生只能申请在学院内部调整专业。

11、申请调整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不及格科目不得超过其应修科目的1/其他相关规定参照我校转专业相关政策执行。

12、服役期间自学完成学业: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有条件的可以自学本专业的必修课和专业类选修课,经本人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复后(需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准假),可以返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期初重考或毕业生重修提前考试,并作为首次成绩记载,成绩及格,学分予以认定;对已修满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13、考研加分: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4、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5、保送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中属于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复学的,且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如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推荐在本校免试(指初试)攻读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6、研究生专项招生: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17、免修学分: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退役复学后可以免修部分选修课,原则上不超过10学分。

18、个人发展出路广优先评奖评优:退役复学大学生在参评学校组织的各类优秀学生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9、优先推优入党:学校将大学生参军入伍纳入党建考评体系,党组织在研究退役复学或入学大学生申请入党时,如符合条件则可优先培养入党。

20、政法干警专项招录:各地方政府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21、公务员定向考录:辽宁省每年公务员考录工作中,一定比例的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用于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22、部队服役时间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23、国有企业定向招收: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24、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入伍退役后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25、选择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资金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等优惠政策。

26、优先士兵提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年龄不超过26周岁,符合军委有关政策,可优先提干,在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7、优先参选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可优先参选士官,在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8、服役期间报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满一年,年龄不超过23周岁,可报考部队军事院校或士官院校。

29、大学生士兵留士官优惠政策为加强对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我国将在大学生士兵选取士官时给予多项优惠政策,以鼓励大学生士兵留在部队长期工作。

30、国家和军队给予大学生选取士官的优惠政策主要有5项:一是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

31、二是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

32、三是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

33、四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34、五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35、按照解放军现行士官制度,士兵服现役两年后可以选取为士官,其等级由下至上依次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36、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等优先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一)优先选拔使用。

37、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8、(二)学费补偿代偿。

39、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0、(三)考学升学优惠。

4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42、(四)就业安置扶持。

43、国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等。

44、根据人社办发〔2012〕4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各地把大学生退役士兵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选拔任用干部体系,给予重点培养,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部队团级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计不超过6分。

45、入伍后,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

46、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7、按国家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48、服役期间,享受部队发放的义务兵津贴每月900元。

49、服役期满退伍时,享受义务兵退伍费9000元(4500元*2年,部队发放)。

50、服役期满退伍后,享受批准入伍地地方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优待金。

51、2016年度大连市向退役士兵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优待金合计为8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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