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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详细的等级划分

科举制度详细的等级划分

1、科举制度详细的等级划分?古代科举制度分为六级:童生(第一级县试)——刚开始学习的小孩。

2、相当于高中毕业,因为他们可以算是有学问的人。

3、秀才(第二级府试)——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也叫秀才。

4、相当于高中毕业。

5、举人(第三级院试)——生员(秀才)应三年一度的乡武,合格者称为举人。

6、相当于大学生或研究生,因为他们毕竟是从众多的秀才中脱颖而出的。

7、贡士(第四级乡试)——参加全国范围科举考试(会试)及格后获得的资格,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进士(第五级会试)——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

8、确切地说,它是一种类似职称月举行,所以也叫春闱。

9、参加考试的人必须是举人,考试合格后就是准进士,待殿试合格后,则为进士。

10、探花(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三名称探花。

11、榜眼(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二名称榜眼。

12、状元(第六级殿试)——南宋以后,殿试第一名称状元。

13、绝对不能说相当于博士,因为博士太多了,而状元几年才出一个,至少应该相当于院士,如果状元可以说是一种荣誉的话,那就应该相当于现在的诺贝尔奖获得者。

14、成熟的科举制度被分为八个等级,分别是:童生、秀才、贡士、进士、探花、榜眼和最高级别的状元。

15、两晋时期采取“九品中正制”的人才选拔方式,人才选拔权被世家大族牢牢把握,无法为朝廷招揽合适治国人才,因此统治者创立了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人才选拔方式。

16、科举制度萌芽于南北朝时期,经过历代统治者改革最终在唐朝变成完善、成熟的人才选拔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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