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区别?传销与连锁经营的五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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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10 11:33:19
大家好,关于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区别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传销与连锁经营的五大区别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连锁销售模式分析和理解
1.连锁销售作为一种先进的营销模式,源于美国,之后传入欧洲、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连锁销售具有减少流通环节、节省广告投入、减少企业库存压力等优点,因而在世界范围内迅速传播开来。
2.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参与人员越来越多且分散,各体系对连锁销售的理解和阐述已经出现不统一的迹象,甚至衍生出了一些打着连锁销售大旗的商业欺诈行为,让许多不明真相的人仍以为连锁销售还是传说中的“传销”而惧之如虎。
3.由于连锁销售的特殊性,不同地区在引进连锁销售时,根据该地区的经济状况、合作企业的不同,其具体的模式也不尽相同。
传销与连锁经营的五大区别
1、模式不同。
传销是从国外引进来的一种商业模式,由于“倍增式”的经营模式,迅速被企图分子利用,法律的滞后性,导致传销现在已经散布全国,不能产生经济价值。
连锁经营是在产品的基础上进行的商业活动,相当于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市场占有率。
2、意义不同。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3、制度不同。
传销:1990年从国外引进的,当时由工商总局与美国雅芳公司为首的十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十年的合同,如安利、完美、玫琳凯等,允许以传销的模式在中国运行,其实在国外它不叫传销,它是叫多层次分销,国家领导人引进它肯定是有目的,是为了解决十年改革开放带来的下岗就业问题。
连锁经营: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由此可见,传销的前身是一种商业模式,多层次分销,显然这样有利于技术、资源的整合利用。
4、连锁经营为社会创造价值和就业,而传销只是一种非法聚集财富。
传销导致大多数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
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
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
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
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
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
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连锁经营百度百科-传销
连锁经营是传销吗到底有多可怕
是传销!
我29岁,这个事情经历两次,第一次大二暑假,在山西榆次,同学约的,很清楚是什么,问了一下同学挣钱吗?单纯的信了,大概3000多,交了钱之后,在那边呆了一个暑假,开学回去了。约了几个过去,没有成功的,细节不说了。
第二次,12年夏天,年龄也大了,想的也多了,也对这个事情有了自己的认识。我没有过去,堂哥已经干了近三年了。说一下到底什么人在干这个吧。
大概这么几种:1.纯粹被骗的,我觉得这部分人并不多,稍有社会经验都知道是干什么,即便社会经验不多,能拿出6.98w的人应该不是白痴傻子,所以,纯粹被骗的人非常非常少。
2.把传销当事业干的,90年代的那批合法从业者是否都已经不干了?不见的吧!并且当时的从业主者更可能是现在的组织者。他们是行业骨干精英,从这个行业致富发家的,把这个行业推广到全国各地延续至今,这也是小部分人。
3.怎么形容这部分人呢?非常明白这个行业是个分钱的行业,又觉得自己聪明不会吃亏,会成为金字塔尖上的人,这是一群金钱至上的人,是这群人把这个行业发扬光大;这群人本来在自己的领域有一定成绩,或遇到发展瓶颈,或辉煌不再,他们深知这是一场零和游戏,就像我堂哥说,就算这一切都是假的,我也要过开宝马的生活,侧面反应了这部分人的心态;他们并没有想去赚1040w,是想赚个百八十万,或者仅仅是想过开宝马的生活,哪怕这一切是假的;这得拜这个浮躁的社会所赐,物质至上,他们觉得用正常的方式达不到或者太慢;这部分人是最多的。
恰恰这部分人看起来都精明的很,最知道自己要什么!
最后换个思路说,辩证的看,如果这部分人获取了财富,回来投资实业是有财富支配能力的,是可能让财富增值的;从这个角度看,这个行业存在,是社会财富追求增值的表现;即便不做传销,也会通过别的渠道转移,从而实现增值。现在大街小巷的返现超市、网上网下的各种投资理财,都是一样的。
不是傻子太对骗子不够用了,而是财富在寻求增值,你支配不好,换个可以支配的好的人。
传销不会消失,因为财富会不停寻求增值。
连锁经营业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1、模式不同。传销是从国外引进来的一种商业模式,由于“倍增式”的经营模式,迅速被企图分子利用,法律的滞后性,导致传销现在已经散布全国,不能产生经济价值。连锁经营是在产品的基础上进行的商业活动,相当于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市场占有率。2、意义不同。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3、制度不同。传销:1990年从国外引进的,当时由工商总局与美国雅芳公司为首的十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十年的合同,如安利、完美、玫琳凯等,允许以传销的模式在中国运行,其实在国外它不叫传销,它是叫多层次分销,国家领导人引进它肯定是有目的,是为了解决十年改革开放带来的下岗就业问题。连锁经营: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由此可见,传销的前身是一种商业模式,多层次分销,显然这样有利于技术、资源的整合利用。4、连锁经营为社会创造价值和就业,而传销只是一种非法聚集财富。传销导致大多数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连锁经营百度百科-传销
OK,关于连锁销售与传销的区别和传销与连锁经营的五大区别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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